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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2-28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因为一时冲动就起诉离婚了,就会有可能出现离婚后后悔的情况,也有因为财产分配或孩子抚养问题等的后果后悔,那起诉离婚后悔了怎么办呢?

  一、起诉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对不同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加以分析:

  (一)离婚后悔之对离婚本身后悔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按要求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这个时候,不能再要求不离婚了,因为离婚已经成了事实,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和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再次成为夫妻。

  (二)离婚后悔之对财产分割后悔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司法解释规定,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驳回诉讼请求。

  (三)离婚后悔会之对抚养孩子后悔

  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按照诉求依法作出新的判决。经常碰到的例子偶探视权等等。

  二、起诉离婚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三、起诉离婚程序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

  2、经调解协议离婚

  (四)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

  2、通知到庭诉讼

  3、开庭审理

  (五) 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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