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7-08-26
房子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财产,很多夫妻都是结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日后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双方来说,正确的认定共同财产的范围至关重要,否则就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如何说的?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篇文章。
一、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述,针对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有明文规定,其中分两种情况进行了说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不管是哪一方出资购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可以视为赠与,这时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因此,对于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