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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监护人是父亲还是母亲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7-09-30

  未成年人或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会有自己的监护人,需要监护人保障它们的日常生活所需或是照料他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存在,而监护人的顺序有第一、第二之分,那么,第一监护人是父亲还是母亲?跟着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第一监护人是父亲还是母亲?父母都是。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离婚有哪些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第一监护人是父亲还是母亲?第一监护人是他们最亲密的人,父母、夫妻、子女等都属于第一监护人顺序上的,依法享有相关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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