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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房子还是属于买房人的吗?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8-01-11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城镇居民住宅用地出让期的年限为70年,因此许多人买了房子后,担心房子70年后就不是自己的了。买房70年后怎么办,房子还是属于买房人的吗?接下来小编为你解答。

  其实,买房70年后,房子还是属于买房人的,买房人对房子享有当然的所有权。那为什么还有房屋产权只有70年限的说法呢?这是因为房子是建造在土地上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是有一定的租用年限的。这样,买房人的房屋产权就有了期限。商品房说的70年,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就是说,买房人向开发商买房的时候,除了购买了房子本身以外,还购买了开发商向国家那里买的70年的土地使用权。所以,买房70年后,买房人失去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城镇居民住宅用地出让期的年限为70年。70年的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计算的。因此在这里提醒买房人买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是什么时候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这关系到买房人能拥有多少年的房屋产权。因为出让期满,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所以,期满后房产有可能将无偿收归国有。

  但是《土地管理法》也有规定,期满需要重新根据基准地价缴纳土地使用费或者重新办理土地出让。《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买房人仍然可以继续居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

  因此,按照目前的法律和政策,买房70年后,房子还是买房人的,而土地使用权住满70年可自动续延,但买房人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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