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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怎么处理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8-12-31

  摘要:我们知道,车祸带来的伤害是很大的,车祸的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发生车祸后,很多人都会陷入无休止的车祸赔偿问题中,那么,关于车祸赔偿问题怎么办呢?下面小编为您介绍。

  一、车祸赔偿协商不一致怎么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二、对方全责车祸赔偿金标准

  对方全责的车祸赔偿金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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