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18686068015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专业领域>交通事故>正文

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8-07-17

  摘要:机动车辆保险中包含基本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附加险,顾名思义,是指保险客户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保的保险。基本险作为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保障的范围广,力度强。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机动车车辆保险的基本险有哪些。

  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有哪些?

  车辆损失保险

  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非碰撞责任,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等。

  2、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

  3、其他意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

  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等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违章行为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车辆自身缺陷导致的损失,以及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增加挂车而未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等)的情形下出现的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中国大陆以往均将失窃列为基本责任,后来却将其列为附加责任,即被保险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该项危险的保障。

  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由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即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应当注意两点:

  1、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

  2、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

  这两个点是不同的,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例如,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提醒,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5.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 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 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