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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7-12-29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劳动者及直系家属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时可以受理的条件有哪些?需要准备什么相关材料?以下小编带您一起去具体了解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直系家属可以主动到相关工伤鉴定部门做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局会设有工伤认定的部门。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必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提醒:

  劳动者未做工伤认定申请的,应注意一年的申请时效,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想要做劳动工伤认定,一定要在一年的申请时效内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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