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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职责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3-09-03

  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于1998年9月在北京成立。这是国家设立的综合性的版权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

  该中心管理的下属机构有: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著作权》杂志社、版权鉴定委员会、法律部、综合业务部、全国反盗版联盟联络处(筹)、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筹)、中国摄影美术作品著作权协会(筹)等部门。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版权代理。组织国内外的版权贸易洽谈和合作出版业务,提供版权贸易信息和版权代理、咨询服务。

  2.。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涉外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合同登记;音像制品权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合同登记。

  3.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

  4.律服务:著作权法律咨询;调解;代理;为和版权产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

  5.著作权鉴定。受司法机关和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委托,对作品的版权归属,侵权性质进行技术鉴定。

  6.负责筹建文字、美术、摄影作品版权集体管理机构。

  7.开展著作权信息服务,收集发布各种版权信息。

  8.编辑出版《著作权》杂志。

  9.开展著作权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版权业务人员。大道的

  10.建立全国反盗版联盟联络处,收集和向各地反盗版联盟提供反盗版信息。

  11.开展其他有关版权保护服务工作。

  12.办理国家版权局委托的其他有关版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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