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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有哪些特征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7-08-26

  实践中,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的话,则就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此时就会对行为人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而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先来了解一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特征有哪些。接下来,就让小编告诉大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特征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特征有哪些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采用了秘密窃取、物质引诱或者胁迫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所有的商业秘密;

  2、行为人采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商业秘密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泄露、转让因工作而使用的商业秘密。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只要实施了窃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属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商业秘密,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有两种形式:

  1、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而故意侵犯;

  2、过失,即应当知道于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侵犯行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是否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立案追诉,主要是看商业秘密权利人是否遭受损失或不法侵犯人是否因其不法行为获利,且该损失或者获利是否达到一定的额度;或者行为人是否因其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严重影响。具体来说,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侵权获利或者给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侵权人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是以“直接经济损失”为标准,即衡量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以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的价值为准,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2)导致权利人破产或是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即由于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等原因申请宣告破产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等造成其他严重的情形。至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标准和情形,目前法律尚没有详细列明。在司法实践中,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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