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7-08-26
商号通俗一点来说就是厂商所需要拥有的厂商字号,商号的存在也是代表着整个企业的标志。但是千万别把商标与商号混为一谈,他们并不是指的同一样物品。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商号的申请要求吧。小编悉心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商号的申请要求有哪些
现如今,很多老板开店做生意,都喜欢拿怪的、生僻的字来做招牌店名,为的就是信风水,可以加深客人印象,会令生意兴隆什么的,但是,在去商业登记时就会出问题了,这些艰涩的字在电脑上根本打不出来,商业司禁用是合理的。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商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在一些生产厂家中,某种文字、图形,既是商号,又用来作为商标。但对于大多数生产厂家来说,商号与商标是各个不同的。一般而言,商标必须与其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而商号则必须与生产或经营该商品的特定厂商相联系而存在。
什么是商号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
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
在一些生产厂家中,某种文字、图形,既是商号,又用来作为商标。但对于大多数生产厂家来说,商号与商标是各个不同的。一般而言,商标必须与其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而商号则必须与生产或经营该商品的特定厂商相联系而存在。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
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号权保护不足商号与商标的区别_商标商号权冲突协调方案商号与商标的区别_商标商号权冲突协调方案。没有将商号权作为与商标权并列的知识产权来保护,仅将商号作为人身权中的企业名称来保护;我国有关商号的立法层次较低 ,这种状况导致我国对商号保护不力的局面;没有明确赋予商号权在与商标权发生冲突时“在先权”的地位,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商号尚未明确取得阻止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地位。
对商标与商号的法律规定协调不够。对这两者予以协调规定,相互制约是各国立法的共性,而我国 目前 对企业名称登记和商标注册分别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商标法》的调整。为滋生恶意侵权提供了土壤,导致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更加激烈。
对于商号而言,它的存在必须与生产或者经营商品时我们所经营的该商品的规定厂商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商号存在的意义之一,商号也被每个厂商拥有专用的使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