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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合同欺诈情形有哪些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7-08-10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如果隐瞒真实情况,诱导对方错误作出主观判断签订合同的,涉嫌合同欺诈。因欺诈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实践中,当事人分辨合同是否存在欺诈,对之后的维权尤为重要。合同欺诈有哪些类型?包括民法上的欺诈行为和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在这里,就要具体区分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了:

  1、一般的民事欺诈情形

  民事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4个要件:

  (1)一方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隐瞒虚假情况或不告知对方情况是一方故意所为,故意包括明知虚假而告之或不告知,和应知而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告知。

  (2)一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该行为可以是故意告知虚假情况的作为行为,也可以是有义务告知不予告知的不作为行为。隐瞒则包括故意以一定行为掩盖真实情况的作为和不予告知真实情况的不作为。

  (3)由于一方的欺诈行为,诱使对方陷入了错误的认识。

  (4)由于错误的认识而做出了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在没有对方的欺诈行为下另一方本应作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然而由于一方的欺诈行为而不作出或作出了一定的行为。

  2、涉嫌合同诈骗罪情形

  合同诈骗罪主要有以下5个要件: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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