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18686068015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专业领域>知识产权>正文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

来源:辩证律师事务所(刘志文律师)  作者:内蒙古律师  时间:2017-10-27

  说到对版权的侵犯,其实也就是侵犯他人作品的著作权。此时,侵权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那么到底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呢?这点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吧。

  一、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经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侵犯版权都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对于侵权人来讲,要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此时除了民事责任外,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